投促局关于兑现2023年《合肥高新区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政策条款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的通知》(合高办〔2023〕42号)相关政策,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投促局的2023年度部分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有失信行为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单位除外。

二、申报时间

政策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月14日,申报单位于2月1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合肥高新区管委会1007办公室,并电子盖章版申报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发送1个pdf文件或压缩文件并注明申报项目名称)。

三、兑现条款

(一)政策条款1:鼓励企业开展新药研究。对获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新药临床试验(IND)的创新药给予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药监局(NMPA)新药临床试验(IND)的创新药给予企业150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奖励实行总量控制,当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条件:对高新区企业研发的创新药当年获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新药临床试验(IND)的,给予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高新区企业研发的创新药当年获批国家药监局(NMPA)新药临床试验(IND)的,给予企业150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奖励实行总量控制,当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简要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适应症范围,市场分析,研发费用估算、计划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②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③营业执照;④创新药新获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国家药监局(NMPA)临床试验的证明材料,如:《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出具的药物临床试验审批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批准书(同步提供翻译件)等。

(二)政策条款2:鼓励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研发。对提交注册并实际缴费的二类医疗器械,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注册费用);对提交注册并实际缴费的三类医疗器械,给予12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注册费用)。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申报条件:高新区企业(机构)当年向省药监局提交注册在高新区且实际缴费的二类医疗器械,给予企业8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注册费用);高新区企业(机构)当年向国家药监局(NMPA)提交注册在高新区且实际缴费的三类医疗器械,给予企业12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注册费用);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简要概述医疗器械基本情况,研发情况,适用范围,市场分析,目前进展情况等;②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③营业执照;④提交注册并实际缴费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如:缴费通知书、缴费发票、付款凭证等。

(三)政策条款3:鼓励企业推广产品应用。对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品种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高新区企业(机构)当年有品种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高新区企业(机构)当年有品种新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给予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简要概述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品种基本情况,适用范围,生产情况,市场分析等;②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③营业执照;④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生产批件,产品药检报告,药品外包装等。

(四)政策条款4:鼓励企业参加集中采购。对中标国家或省级区域性药品或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按其采购金额1%给予每品种最高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申报条件:高新区企业(机构)当年有品种新中标国家或省级区域性药品或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按其中标公示日起十二个月内(需在本条款政策期内)的采购金额1%给予每品种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简要概述新中标国家或省级区域性药品或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基本情况,研发情况,适用范围,市场分析等;②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③营业执照;④新中标国家或省级区域性药品或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证明材料,如:国家或省级招标平台公示文件、省级执行通知等;新中标国家或省级区域性药品或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品种采购金额的证明:材料采购合同、收款记录、出库记录、发票明细等,具体采购金额以发票为准;⑤专项审计报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亮、王胜全 65311951

邮 箱:gxswyycy@163.com

材料报送地点:高新区管委会1007办公室

附件: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含诚实信用承诺).xlsx


高新区投促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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