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入板培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入板培育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省专精特新企业集中进入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入板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板培育范围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入板培育。
二、入板培育条件
(一)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二)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入板培育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摸排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积极动员、推荐企业入板。鉴于省工信厅分配给合肥市的名额有限,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名额按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占比情况等统筹确定(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单列1个申报名额)。
(二)为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作用,显现专板“育苗成树”作用,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优先支持有上市计划的企业入板培育。
(三)推荐的入板培育企业应认真评估其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数据,充分考虑其成长性,择优推荐。已加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其他板的企业,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荐入板的企业原则上不得中途放弃。
四、推荐入板材料
1.省“专精特新”专板企业入板培育推荐表(附件2);
2.省“专精特新”专板企业入板培育申报承诺书(附件3);
3.合肥市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入板培育企业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
五、入板培育程序
1.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入板培育,审核、汇总其申报材料,并对拟入板企业出具推荐意见(正式行文反馈)。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各市推荐情况汇总后,由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安排专人与申请入板的企业对接,指导企业填报入板培育申请材料(附件5)。
3.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根据《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皖金监〔2024〕2号),审核企业提交的入板培育申请材料,评审通过后公布入板企业名单。
六、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将企业推荐入板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近2年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及最新信用安徽无违法违规版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于2月10日前报送至经发局1321办公室,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5324525 邮箱:gxqyc1321@163.com
附件4 合肥市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入板培育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省“专精特新”专板企业入板培育申请材料清单.docx
合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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