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科基础〔2022〕10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考核共有49家单位参加,涉及3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计3376台/套,原值总计28.8亿元,重点对管理单位的组织管理情况、科学仪器的运行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等进行评价考核。经提交材料、集中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形成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

安徽农业大学等7家单位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大仪运行使用高效,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评价结果为“优秀”;安徽工程大学等12家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大仪运行使用良好,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评价结果为“良好”;28家单位在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和开放共享方面达到基本要求,评价结果为“合格”。具体结果见附件。

对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三、整改情况

2022年度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2家单位本次评价考核达到“合格”等次要求,认定为整改完成。

四、有关要求

各管理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基础〔2022〕10号)要求,规范大型科学仪器运行和开放共享管理工作,加强高水平专业化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做到大型科学仪器应纳尽纳,不断提高大型科学仪器使用率、共享率,提升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开放共享服务水平。

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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