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七(调整)、片区十二、片区十五、片区十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七(调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十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十五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十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2月3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局。
高新区建发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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