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延续许可结果公示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合肥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合肥智教研选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材料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延续许可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6日-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合肥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

联系电话:组织人事局6535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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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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