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2家单位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皖科基动物秘〔2024〕19号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景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2家单位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新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新申请)
单位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法定代表人:孙倍成。
设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皖水路120号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科教综合楼24层。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豚鼠,设施面积166.08㎡,其中辅助用房51.29㎡);屏障环境(SPF级小鼠、大鼠,设施面积813.4㎡,其中辅助用房137.6㎡)。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皖)2024-016。
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12月27日—2029年12月26日。
二、准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申请(新申请)
单位名称:安徽景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春晖。
设施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青龙镇孔楼行政村马庄自然村10号安徽景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D栋。
生产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兔,设施面积550㎡,其中辅助用房220㎡)。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皖)2024-002。
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12月27日—2029年12月26日。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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