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枢纽经济发展研究等物流领域专项研究课题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各有关单位:


201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建立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规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审查。为持续做好节能审查工作,拟招选具备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2025年度我委委托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现就项目服务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委托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咨询机构。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10.125万元。(10.125万元为全年委托评审总预算,请按照单次评审费用报价)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1.供应商为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提供咨询评审服务,如项目为“两高”项目或用煤项目,需一并承担与节能评审相关的其它材料评审工作,如能耗置换方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评审服务。2.供应商在收到项目相关材料后,先进行内部初审,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召开评审会议对节能报告进行审查,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后,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修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并出具节能评审报告以及评审工作相关的其他必要材料。3.供应商需确定项目负责人(≥2人)并设置AB岗,签订项目负责人服务承诺书。


(二)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据实结算,付款前均由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四、采购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相关专业人员、工作场所。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应制定工作方案,配置专业人员,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关于节能审查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采购人的技术、质量、时限要求。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项目有效报价不超过人民币10.125万元。


(二)报名材料格式:按照评分指标逐项提供证明材料并附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


(三)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12月11日下午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四)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至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2502室,申报材料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六)监管部门电话:0551—63538422。


(七)联系人:盛文杰,联系电话:0551—6353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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