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庐州英才”等3个项目 考核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单位:
按照《庐州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5〕4号)、《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7〕8号)、《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5〕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18年“庐州英才”、“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和“228(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第1批和第2批“庐州英才”创新创业人才及所在单位;
2、第5-7批“百人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及引进单位,其中第1批和第2批“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视同为第6批和第7批“百人计划”考评;
3、第5-7批“228”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其中第1批和第2批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视同为第6批和第7批“228”产业创新团队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庐州英才”考核工作
1、“庐州英才”创新人才所在单位依据合同对创新人才自入选以来的在岗情况、科研进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科研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考评,须提供单位的科研经费投入情况、项目支持情况、创新环境和条件、政策措施落实、研发项目推进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2、“庐州英才”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规模、产值、利润、纳税额、科研团队建设情况、科研进展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二)“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考核工作
1、“百人计划”创新人才引进单位依据合同对创新人才自引进以来的在岗情况、科研进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科研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考评,须提供对引进人才的科研经费投入情况、项目支持情况、创新环境和条件、政策措施落实、研发项目推进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2、“百人计划”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须提供创业项目推进情况,包含企业规模、产值、利润、纳税额、科研团队建设情况、科研进展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三)“228(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考核工作
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依据合同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其成员自组建以来的研发进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须提供对创新团队的投入情况、创新环境和条件、政策措施落实、研发项目推进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
1、人才所在单位须提供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并下载填写对应项目的考评登记表和考评汇总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及考评表格须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签字后扫描的PDF版)一份,并于5月25日(本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综合处1221室。
2、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于本月底前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将于6月上中旬对部分考评对象进行抽查复核,未通过考评、复核的,按退出人才(团队)计划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唯联系电话:65312374
附件:1、2018年市“庐州英才”专家考核登记表及汇总表.doc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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