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向。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工信部、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紧密结合产业特点,面向有色、化工、通用机械、轻工、电子等行业,推荐以适用性为核心,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已有成熟应用实践,可快速复制推广,符合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基础等类别先进适用技术,包括承载和应用技术的工艺、物料、装备、软件、系统、管理、咨询和服务等。
二、相关要求。请县市区、开发区于2024年1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一式两份)、《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等相关材料送至市工信局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企业报送时间以各县区通知为准)
附件: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工信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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