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若干政策资金项目审核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若干政策资金项目审核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若干政策资金项目审核服务

(二)服务内容

对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411号)、《合肥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工信民营〔2024110号)规定的条件和委托方要求,审核试点企业政策申报材料,就企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奖补金额作出判断,出具审核报告。

(三)服务期限

预计审核开始时间为202411月中旬,在确保完成审核任务的基础上,审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按注册会计师600//天、中级会计师500//天、助理会计师420//天的标准,但最高不超过3200.00元,完成项目审核且验收合格后结算。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必须按规格要求报价,不得更改,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材料必须于202411151700前送达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过期报价单、询价函均无效;

(三)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

(四)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五)询价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力、利润、税金及其他不可预测等所有费用。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有固定可指派的工作团队,指派的团队成员原则上至少包含3名中级会计师(含)以上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名;

(三)会计师事务所及工作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以来未因违规执业而遭受过处罚(出具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

(四)需进入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信息表。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一)报价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包含职称、工作经历、相关项目审核工作经验等信息),有花名册的提供花名册;

(五)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等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事务所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项目报价征集时间

20241112-20241115(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联系事项

采购人: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政务大楼B1418

联系电话:0551-63537877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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