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高新区2024年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和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建设,根据《国家碳达峰试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24〕145号)《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合高管〔2024〕61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要求,且运行期满3年以上。

2.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无环保污染事故、无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目录和省市产业政策要求,有具体的实施内容和推进措施、明确的节能降碳减排效果及经济社会效益。

2.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投资单位必须一致。

3.项目建设条件、资金筹措已经落实,已完成项目建设。

4.项目在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5.同一单位的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按照“企业申报、专家会审、部门审核、网站公示”等流程办理并依法接受监察、审计监督。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逾期未申报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请填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重点项目申报表、项目承诺书和获得政府奖励情况的声明(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相关申报材料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名称规范。纸质版装订成册送至合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8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xinhb12369@163.com。

三、申报方向

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本次重点支持碳达峰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和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等建设方向。

(一)碳达峰试点建设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支持企业创建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近零能耗建筑等示范;支持社区创建零碳社区。

(二)减污降碳试点建设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开展减污降碳示范项目。申报企业近2年不断加大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力度,持续推动企业自身进行能源结构低碳化调整,采用先进的低碳技术、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进行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身或对社会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减污降碳效果明显。

(三)清洁生产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业炉窑气改电等清洁生产类项目。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

2.上述政策条款如国家、省、市有规定的,参照上级文件执行;与区级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通知要求提供的材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65321037

附件.docx

合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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