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34/6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
2.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佐证材料,并与系统中上传的保持一致,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最终评价结果,建议企业系统提交后,及时与所在县区联系确认。
(三)请各申报单位对照评价标准,逐项在系统中上传佐证材料,于11月1日前报送1份纸质材料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室,另把附件1Word版发送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高新区咨询电话:65324525 邮箱:gxqyc1321@163.com
合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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