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报单位参照《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同时,提交平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确保与系统申报信息一致,胶装成册,设置目录及页码,书脊处标注企业名称)至所属县区工信部门。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信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705。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2024年有效期满的省示范平台(见附件2)本次可重新申报。

2.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8时;申报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8日24时。

3.请申报单位于10月8日前将《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情况一览表》(编辑电子版)发送邮箱,平台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经发局1321室。

联系电话:6524525;电子邮箱:gxqyc1321@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 2024年有效期满省示范平台名单.docx

附件3 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docx

附件4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情况一览表 .xlsx

合肥高新区经发局

2024年9月23日

配图.pn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