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参照《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 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信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705。
2.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所在市工信局。
3. 各市工信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并进行现场抽查,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报送省工信厅。
三、有关要求
1.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2024年有效期满的省示范平台(见附件2)本次可重新申报。
2. 各市、县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示范平台推荐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推荐单位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按时完成推荐工作。其中: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8时;申报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8日24时;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24时;各市工信局审核上报、上传推荐文件扫描件及《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3)的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24时。
3. 请各市工信局于10月21日前将《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推荐文件纸质件报送省工信厅企业发展服务处。
联系人:徐曼,电话:0551-62876680;电子邮箱:xuman@ahjxw.gov.cn。
附件:1. 省示范平台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24年有效期满省示范平台名单
3. 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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