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征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4〕330号关于征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典型案例原则上不超过25个,计划单列市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各申报单位自2024年9月16日起登录智能体育案例注册管理系统(https://isd.3incloud.com/)填报《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分送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各推荐单位管理账号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供。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典型案例入选单位在相关配套资金、项目、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入选单位创造良好发展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对典型案例入选单位开展持续跟踪培育,采取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强化产融对接及成果转化,加强宣传推广,为智能体育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 1.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 2.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推荐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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