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研学旅游基地管理,提升研学旅游基地建设水平,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皖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4年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安徽省域范围内运营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皖美休闲旅游乡村、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旅游等级民宿、示范性农业基地、非遗研习基地、运动拓展基地等具备承接研学旅游活动条件的实践场所。

  二、申报程序

  (一)统计底数。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照《安徽省研学旅游基地必备条件表》(附件2),统计本地研学旅游基地数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单位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对照《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评分细则》(附件3),自评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可填报《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4)及对应的佐证材料。申报表电子版,请登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https://ct.ah.gov.cn/)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本文件下载。佐证材料,包含基地基本情况、特色简介、研学旅游课程文本资料及相关研学实践场景图片等。

  (三)市级推荐。申报单位向所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报送《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扫描件。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审查,符合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条件的,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省直单位直属基地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申报。合肥市和大黄山地区四市(黄山、池州、宣城、安庆)每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其他市每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省直单位每家推荐不超过2个。

  (四)省级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入围名单。

  (五)抽查复核。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按比例赴入围基地进行考察,实地勘查、核验并予以评分。

  (六)审议公布。根据抽查复核、综合评价等情况,确定拟认定示范基地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发文认定。

  (七)动态管理。建立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对授牌的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对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学校及家长投诉较多或满意率较低的基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摘牌。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认真遴选、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如发现材料失实,取消参评资格,失实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于8月2日前将《安徽省研学旅游基地统计汇总表》(附件1)、《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4),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ahlyxxpxb2@163.com。

  联系人:李涛0551-62526087

      汪智0551-62154702

      张蕾 0551-62820039

  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69号安徽省旅游培训中心

  附件:1.安徽省研学旅游基地统计汇总表

     2.安徽省研学旅游基地必备条件表

     3. 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评分细则

     4. 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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