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和节水标杆遴选工作

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申请。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对照《通知》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通知》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已入选2022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二)初审。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意见后,于8月8日前将地方推荐文件、推荐表(《通知》附件3)和企业、园区申请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等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三)复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园区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现场核实申请报告内容。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园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评选为2024年安徽省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节水标杆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推荐。对评为安徽省节水标杆的企业、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联合推荐参加水效领跑者遴选。
  二、加强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
  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积极鼓励、引导本地区工业企业、园区参与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鼓励政策,加强对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注意事项
  请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有关附件。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罗国平,0551-62871743;
  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谢继良,0551-62128516;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陈梦吟,0551-62601839;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张明天,0551-63356101。配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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