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播音主持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广播电视局、安徽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播音主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金声奖”“江淮文化名家”后备人才,充分发挥激励、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省优秀播音主持作品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采编制作播出的作品均可参评,含广播电视所属新媒体平台播出作品。

  融媒作品参评广播电视作品评选,请报送广播、电视播出版本;参评网络视听作品,请报送网络平台播出版本。

  播出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评选标准

  1.坚持守正创新、符合时代审美、代表专业发展方向,能够正确传递党和国家声音、传播主流价值观、展现新时代风貌。

  2.能够体现播音员主持人的扎实专业功底、良好语言文化素养和优秀表达表现能力等业务水平和素质。

  三、评选项目

  设广播播音、广播主持、电视播音、电视主持和网络视听主持5大项,分别按体裁申报参评类别。

  1.广播播音:含新闻、社教、文艺三类。主创人员在节目中以播音员的身份出现,具有规范严谨的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一般不超过2人。语言表达方式以播报体为主。参评各主创人员的出镜量、口播量和配音量总计不少于10分钟,能体现出主创人员对节目的准确理解和表达能力。

  2.广播主持:含新闻、社教、文艺三类。主创人员在节目中以主持人的身份出现,一般不超过2人。语言表达方式以谈话体为主,具有直接的话语交流情态,能体现出主持人对节目的驾驭能力。参评主创人员主持时的有声语言不少于1/3,参评作品应为一档完整节目。

  3.电视播音:含纪录片解说。除纪录片解说外,播音员一般须在作品中出镜,出镜量、口播量和配音量总计不少于10分钟,其他要求与广播播音相同。

  4.电视主持:主持人须在节目中出镜,出镜时间须根据作品体裁或节目形态占一定比例;主持人有声语言表达部分不低于作品长度的15%(文艺晚会、大型直播类节目除外)。其他要求与广播主持相同。

  5.网络视听主持:同电视主持要求。

  除上述要求外,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和网络视听主持作品还要求服饰得体,情态语言、肢体语言与内容表达和谐统一,符合大众审美观。

  四、推荐报送单位

  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安徽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并积极推荐、报送符合要求的播音与主持作品。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作品及其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推荐报送作品数额分配

  各市局推荐广播、电视作品各6件、网络视听作品1件,安徽广播电视台推荐广播、电视作品各22件、网络视听作品4件。各单位(省台及各市局)推荐名额可以缺额,但不能超过。

  六、播音员、主持人申报要求

  1.作品主创人员须在作品中以播音员主持人的身份出现。并持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现正在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播出机构播音主持岗位、且连续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一年(含)以上的播音员主持人。以上期限均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2.违法失德人员及其作品严禁参评。

  3.申报人员姓名和排序,播出版本须与公示版本一致。

  4.播出时署播音名的,申报时以播音名申报,由参评单位另行出具真实姓名的相关证明。

  七、材料制作及填报要求

  参评作品音视频及填报的各类表格信息,纸质版、电子版须和评选系统填报版内容一致。

  (一)纸质版材料

  1.推荐程序和公示情况说明(1份)

  推荐单位须报送履行推荐程序情况,评委构成及评审情况,参评作品材料公示时间、方式,接受举报和核查工作等相关情况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2.诚信参评承诺书(各1份)

  诚信参评承诺书(单位)由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各填写1份,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主创人员填写诚信参评承诺书(参评人员)。

  3.推荐目录(1份)

  推荐单位完成“安徽广播电视优秀作品评选系统”审核后,下载打印《安徽省优秀播音主持作品推荐目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推荐表(2份)

  系统平台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安徽省优秀播音主持作品推荐表》,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和市局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文字材料(1份)

  (1)播音主持作品均须提交完整节目文稿或串联单,晚会报串联词和节目单。注明参评人员配音、口播和出镜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最新注册情况页)。

  (二)电子版材料

  1.作品电子版允许对选送节目进行剪辑,但参评主创人员的播音主持部分须保持播出原貌,不得进行以优化为目的的后期制作。同时报送原版完整节目。

  2.文件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分辨率最高不超过1920*1080;音频文件采用MP3格式。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超过2G,切分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文件名后缀1、2、3等序号。

  3.每个代表作品文件名须标注为“参评类别+项目+节目名称”,如“电视主持 文艺类 春节联欢晚会”。

  4.请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正确、音质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无法在电脑上正常播放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

  八、报送方式及要求

  1.登录“安徽广播电视评选系统”填报电子材料http://39.145.8.178:190/TelevisionReport/login/login。

  2.参评作品纸质材料和原版刊播作品的音视频复制件寄送至省广电局。地址: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666号安徽省广播电视局2604室,邮编:230000。

  3.报送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月10日。

  联系人:黄京晶 0551-62829085

  印 敏 0551-62829873

  邮 箱:ahsgdjxcc@163.com

  “安徽广播电视评选系统”技术支持:李小飞

  附件:1.履行评选程序和公示情况表

     2.诚信参评承诺书

     3.播音主持作品推荐目录

     4.播音主持作品推荐表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安徽省广播电视联合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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