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重大新兴基地2024年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依据《合肥市发改委关于做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发改产业〔2018〕1135号)、《合肥市发改委关于做好省级战新基地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发改产业〔2018〕1157号)和《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三重一创”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高管〔2023〕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集成电路基地项目验收计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2020年产业类、研发类“借转补”“事后奖补”到期项目。

二、验收流程

(一)验收方式。项目验收采用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协同进行的形式。技术验收采用专家答辩和现场核查的方式。

(二)验收流程。

1.财务验收。半导体中心委托第三方事务所承担财务验收工作,贯穿验收全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材料初审阶段。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初审企业提交的验收材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形成初审意见。

组织答辩阶段。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主审注册会计师作为财务专家,会同技术专家成专家组,听取项目答辩,赴项目现场核查,进行财务打分。

最终复核阶段。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在前两个阶段工作基础上,出具项目整体财务复核审计报告。该复核报告作为财务验收取数依据。

2.技术验收。基地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集中答辩。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项目进行详细汇报,重点介绍项目合同规定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资金使用等情况;验收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提问,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进行答辩;

现场核查。验收组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填写现场核查表。

三、材料要求

(一)项目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时提交的原始申报材料(原始申报材料完整

版本备查,以下内容装订在验收材料中):1.原资金申请报告涉及研发内容及预期目标,投资分析和项目效益分析内容;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及投资完成证明材料。其中,投资完成情况按“项目单位自筹”及“基地专项资金”分别列示,审计报告附件应有协议约定相关指标的明细表。投资证明材料附上与审计报告明细表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按照金额从大到小排列,选取前30%的凭证)。延期项目投资在专项审计报告中按照协议建设期、延期2年期间(特殊情况超过2年的,增加2年期外展期期间)分阶段审计。

(四)总结报告。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概述;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取得的直接、间接效益情况,成果推广应用前景评价,组织管理经验,存在问题及对策等。延期项目需详细说明延期原因和延期内开展的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五)根据项目验收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及证书的复印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项目建设期内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

(六)项目验收材料依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相关要求

1、第一阶段:财务验收。至8月5日前,各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三部分准备材料,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

2、第二阶段:技术验收。各相关企业在财务验收材料基础上,完成本通知第三部分全部材料。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视各项目第一阶段财务验收通过情况组织技术验收。

(联系人:综合处 陈帅,联系电话:65864920)

附件:附件1、附件3.pdf

     附件2:计划验收项目一览表.xlsx

高新区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7月8日

配图.png

微信图片_20220622095039.gif

微信图片_20220622095032.jp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