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工信产业函〔2024〕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业设计中心稳定运营3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有关条件。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
  (一)申报主体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大厅,选择“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进行填报。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请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092。
  (二)申报主体应按照规定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企业内设的工业设计中心填报附件1,工业设计企业填报附件2,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申报附件材料须按照材料清单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三)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受理,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市工信局。各市工信局对照认定条件,对申报主体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在线上系统提交审核意见。
  三、有关事项
  (一)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强化部省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市工信局高度重视,聚焦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高端装备、智能家居等领域,引导支持具备行业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能力的申报单位积极申报。
  (二)《管理办法》规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与以往有一定调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及复核的有效期为4年,为保持新旧管理办法合理衔接,2024年暂不组织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2025年开展首次复核工作。
  (三)请各市工信局通知申报主体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网上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4时,市级、县(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许海龙;联系电话:0551-62871855。

  附件:1.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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