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安徽省广播电视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市、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安徽新媒体集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蚌埠、马鞍山、芜湖市有线网络公司,省厅相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调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科技创新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技术进步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一)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类
(二)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类
(三)工程技术类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阅读申报说明及评选办法,并登录评奖系统(https://gdy.ahwanyun.cn)进行线上填报,填报完毕后,打印一份纸质版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安徽省广播电视联合会专业技术委员会技术进步奖评奖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办公室)。
(二)申报书中主要完成人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其中:一等奖10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6人(获奖人数按最后奖项评定的等级确定,超出人数将按名单顺序由后向前依次递减)。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申报书。
(三)申报一等奖(含)以上的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推荐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主管部门,并建议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和行业科技奖。
(四)申报一等奖(含)以上奖项的单位,需报送科技成果鉴定意见或登记表。如向评奖办公室申请鉴定,需由申报单位填写鉴定申请表。鉴定工作由评奖办公室组织,采取的方式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经安徽省广播电视联合会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鉴定的项目不具备获得一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资格。
(五)所有申报的项目应是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其中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两类奖项须经过验收且试运行半年以上,并提供半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2023年12月31日前终验)。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截止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请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要求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通知及附件(申报说明及评选办法不随文下发),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s://ct.ah.gov.cn/)上发布,请从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省广电新中心24楼)安徽省广播电视科研所。
评奖办公室联系人:张本营,联系电话:0551-62829653;技术联系人:曹阳,电话:18656132786。
附件:1.安徽省广播电视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
2.安徽省广播电视技术进步奖申报说明
3.安徽省广播电视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
安徽省广播电视联合会专业技术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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