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http://jx.ah.gov.cn/sy/wjgg/147209451.html),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将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完整版材料,并与系统中上传的保持一致,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最终评价结果,建议企业系统提交后,及时与所在县区联系确认。
(二)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核实企业信用,按要求配合实地抽查工作,并于3月13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室、并同步将汇总表Word版和PDF盖章版(附件1)发送指定邮箱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市经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联系人:王浩东
联系电话:65324525
邮箱:2113161530@qq.com
附件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高新区经发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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