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节能诊断机构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对节能诊断服务的宣传引导,主动与节能诊断机构和被诊断企业(名单见附件1)的对接,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通过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推进节能降碳宣传,引导企业上对标杆、下对限额,帮助企业发掘节能降碳潜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2.各节能诊断机构要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为企业提供免费节能诊断服务,编制节能诊断报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力争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解决方案。

3.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会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2021年、2022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附件2开展跟踪回访,摸清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等,填写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表(附件3系统评价节能改造效果。

4.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积极引导被诊断企业落实节能诊断措施建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工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补助条款,并在有关项目资金申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节能技术装备目录推广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和推荐。

5.为做好此次诊断工作,定于103014401424会议室(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召开对接会,参会人员: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节能诊断机构(含20212022年参与诊断的服务机构)、被诊断企业负责人。请于1027日上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4)反馈至我局,其中被诊断企业参会人员名单统一报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汇总反馈

6.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128日前将本辖区节能诊断报告电子版合集、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表报送我局。对经公开招投标,列入工信部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的诊断任务,应按照工信部有关要求完成相应诊断任务,同步将节能诊断报告报送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

附件:1.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名单.pdf

2.2021年、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名单.pdf

3.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表.docx

4.参会人员名单.docx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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