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首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地〔2023〕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3〕239号)要求,经通知发布、组织申报、各市审核推荐、形式审查、现场核查、会议审议等程序,现认定合肥常春藤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等354家企业研发中心为2023年(首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现予以公布。按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优化重塑的总体考虑,对在原有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上转建的76家省企业研发中心,不再保留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牌子(具体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对研发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新认定研发中心要围绕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平台重要支撑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成果熟化和转化,努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附件:首批认定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名单.doc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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