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试行)》(皖科区秘〔2022〕369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合政办〔2022〕68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建设工作,依据《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合科〔2021〕132号),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科研场所和中试基地均在本市,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二、申报条件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备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3.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纯检验检测、纯委托研发等不纳入中试服务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三、申报材料

1.《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

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书复印件。

4.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供此材料)。

5.开展技术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服务)材料复印件。

7.市级以上资质情况材料复印件。

8.中试基地管理制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附件1)和《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附件2),依据《中试基地申报材料清单目录》(附件4)汇总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30日(星期一)前提交至合肥高新区科技局1003办公室,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664157010@qq.com。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需根据材料清单目录按名称、顺序胶装成册(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王静

电话:0551-65329953;18654108708(微信同号)

附件1:《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申报表》.docx

附件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自评报告》.docx

附件3:《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4:《中试基地申报材料清单目录》.docx

附件5:《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6: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科〔2021〕132号).pdf

高新区科技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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