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平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新模式应用示范”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

2.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企业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以及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4.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遴选条件

项目须满足《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行业推广价值,且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材料

(1)诚实信用承诺书

(2)申报书(附件1、3、4)。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年度审计报告及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

(四)重复申报要求

企业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已入选合肥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可再次申报。

二、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室。申报材料PDF盖章电子版及Word版本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扬 王浩东

联系电话:65869522 65324525

邮箱:2113161530@qq.com

附件1-4.docx

附件5:合肥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高新区经发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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