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各申报企业对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附件1)4个重点领域,以及《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附件2)有关要求积极申报。

二、有关事项:请申报企业登录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左侧“奖项申报”页面,选择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入口,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报单位于8月31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合肥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联系人:张扬 王浩东

联系电话:65869522 65324525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质协字71号).doc

附件2: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pdf

附件3: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docx

附件4: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pdf

附件5: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pdf

高新区经发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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