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特色商业街的初审推荐及复核复审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特色商业街推荐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的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省级特色商业街的初审推荐及现有省级特色商业街复核复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照省商务厅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街区积极申报,并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对申报街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由商务主管部门形成推荐报告(附联合推荐意见)报送市商务局。
2、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照省商务厅文件要求,赴辖区现有省级特色商业街逐一现场复核,组织街区填报运营管理情况表,并明确提出"通过或不通过"复核建议,对于"不通过"的复核建议须注明具体原因并提供情况说明。
3、各申请单位须于2023年9月5日前按照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至高新区自贸试验区管理局 716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建立目录,按顺序排放,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联系人:陆昊,电话:65320221)。
附件:附件1:关于转发《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特色商业街推荐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特色商业街推荐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高新区自贸试验区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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