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关于开展全市重点领域能效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领域能效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对照核查范围和相关要求,对企业以及内部项目开展核查,填写附件4、能效水平核查统计表,7月24日前发送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版本到邮箱gxqjmjcyc@163.com。核查结果将作为后续政策支持等工作开展的依据。

一、核查范围

(一)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

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

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纯碱(天然碱法-碳化法、天然碱法-蒸发法)等 12 个领域的企业和在建拟建项目。

(二)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

烧碱、纯碱(氨碱法、联碱法)、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

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

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

电解铝等25个领域,未纳入《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

清单目录(第一批)》的企业和在建拟建项目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经发局产业处陈珂、任丹丹,65864560

附件:附件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领域能效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70号).pd

          附件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4能效水平核查统计表.doc


高新区经发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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