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经信科技〔2023〕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开展2023年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附件2);
2.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
3.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相关材料(附件4);
4.2022年度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第1、2、3、4、5、6项指标);
5.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6.申报企业信用情况(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网站截图);
7.申报企业承诺函(附件5)等。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根据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与电子版同步提交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并登录“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 (http://124.126.77.68/),注册并上报有关材料。
2.材料核实。提交材料后区经信部门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限定性指标进行核查。
3.推荐上报。各申报企业于8月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同步报送纸质版(一式1份)至高新区经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组织评审。市经信局将按照《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初评合格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查验。
联系人:张扬 潘瑷琪 ;电话:65324525。
附件:附件1-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合经信科技〔2023〕30号).pdf
高新区经发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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