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经信科技〔2023〕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开展2023年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附件2);

2.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

3.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相关材料(附件4);

4.2022年度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第1、2、3、4、5、6项指标);

5.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6.申报企业信用情况(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网站截图);

7.申报企业承诺函(附件5)等。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根据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与电子版同步提交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并登录“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 (http://124.126.77.68/),注册并上报有关材料。

2.材料核实。提交材料后区经信部门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限定性指标进行核查。

3.推荐上报。各申报企业于8月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同步报送纸质版(一式1份)至高新区经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组织评审。市经信局将按照《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初评合格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查验。

联系人:张扬 潘瑷琪 ;电话:65324525。

附件:附件1-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合经信科技〔2023〕30号).pdf

       附件2-5.docx

高新区经发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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