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安徽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业函〔2018〕5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经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前期摸底调查基础上,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开展申报工作,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报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盖章。申报材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及电子版)请于2018年5月17日12:00前报合肥市经信委,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徐栋梁,联系电话:63538580,邮箱:308976057@qq.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业函〔2018〕541号)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产业函〔2018〕541号.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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