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合肥市质量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合肥市质量(质量奖评审)专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履行申报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资格要求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质量、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无违法不良记录。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经营管理、管理咨询、管理评审或相关学术研究工作经历,有丰富的管理、评审经验;

(四)接受过组织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系统培训,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五)掌握评审方法与技巧(可通过培训获得),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六)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的省级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培训、考核合格的,或被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聘为政府质量奖评审人员且实际参加过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可直接聘为合肥市质量专家。

(七)具有国家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国家注册中级质量工程师、国家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的,有企业高层管理经历的,可优先聘为合肥市质量专家。

(八)行业专家由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专业技术机构推荐,代表行业参与评审的技术或管理专家,可优先聘为合肥市质量专家。

二、申请材料

(一)合肥市质量专家申请表;

(二)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成果奖励荣誉等复印件。

三、工作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认真准确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为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报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审查确认

征集活动结束,将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审查,经确认符合条件的,纳入合肥市质量专家库。

(三)联系电话:

区:65869506

市:62315450 、62315453

附件:关于征集合肥市质量专家的通知.pdf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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