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合肥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肥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合人才〔2017〕11号)的精神,组织开展2018年度合肥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以下简称“留学人员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资助标准
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包括“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和“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的,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项目的研发、运作和团队建设等。入选“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的,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开拓市场、贷款贴息、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等。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每年从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创业且回到国内时间不超过5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留学回国人员中遴选出10个左右创新科研项目、10家左右创业企业进行扶持。已入选安徽省“百人计划”、“特支计划”,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庐州英才”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留学人员扶持计划资助的项目,市专项资金按1:1予以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享受市级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资助。创新项目扶持和创业企业扶持不重复享受资助。
(一)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有2年以上正式教学、科研和工作经历;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具有成为我市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申报项目具有省内一流水平,或能够给企业带来关键性技术突破,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并可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4.申报项目直接服务于我市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申报“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须符合以下条件:
1.留学归国人员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本人持有企业20%以上股份(含技术入股),且为第一大股东;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3.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海外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企业在肥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需提交:
1.《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获奖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二)申报“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提交:
1.《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经费申请表
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获奖证书、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各单位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按项目类别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请登录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资讯中心通知公告栏下载),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2份、电子档1份。
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填写汇总表(请登录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资讯中心通知公告栏下载),和申报材料一并于5月20日前报至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合肥市场(滨湖要素市场 市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2楼3号窗口)。市人社局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人员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程序拨付经费。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
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及时通知、认真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人选。推荐单位、申报人选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登录:www.hfxf.gov.cn下载合肥市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联 系 人:刘晓燕
联系电话:0551 62729928
电子邮箱:2480183324@qq.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市场C区2楼(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邮 编:230091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2日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