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会同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开展《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省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各市科技创新规划是全省科技创新规划体系重要组成,按照全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各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市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坚持系统全面、突出重点、专业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全面梳理评估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成效、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加快规划重点任务落实,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评估任务

1.落实《省规划》中期评估。请各市科技局对本市推进落实《省规划》明确的指标、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对照主要预期性指标及重点任务布局,报送各市相关指标进展和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中期总结既要体现对《省规划》的支撑作用,又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

2.对《市规划》组织实施中期评估。请各市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各《市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梳理《市规划》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总体考虑,形成《市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原则上按照以上五个方面的框架组织起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案例素材和图表。

三、工作要求

1.各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切实担负起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主体责任,充分做好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

2.可通过统计调查、走访调研、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提高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避免简单罗列、泛泛而谈。尤其是规划提出的量化指标,应会同有关单位全面组织开展统计,确保掌握真实准确进展。其中,年度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使用最新数据。

3.请各市科技局指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4月12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科技厅。请在5月31日前将本市落实《省规划》中期总结报告、《市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规划处(word版+加盖公章的PDF版)。

联系人:关闯、耿美,联系电话:62651206,62670869,邮箱:ahskjtghc@163.com。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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