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455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登录省经信委网站(www.aheic.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网上报送的认定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中小合作函〔2017〕846号)要求,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检查(已是省专精特新企业的不参与申报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每个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限推荐1家企业,于4月26日下午下班前行文(附现场核查报告)报送市中小企业局。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李皓然;联系电话:63537876 合肥市中小企业局 2018年4月18日 |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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