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流程与认定标准(附六大申报要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探索产业集聚发展模式,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2年继续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统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政策任务资金,紧扣稳产保供目标任务,优化产业布局,汇集资源要素,推进集聚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在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延续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乡村产业形态更高级、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并将其打造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力抓手。

二、建设重点

  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选择要进一步突出“抓主抓重”,重点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规划布局,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食糖、乳制品、种业、设施蔬菜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简称“重点品种”),适当兼顾其他特色农产品,统筹做好项目谋划设计。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要求,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执行。

三、资金支持

  对批准创建或建设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分年分类给予奖补支持。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规模种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三)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种养基地、加工物流等设施装备水平,培育主导产业经营主体,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通过中央财政集中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奖补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大量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原则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建立由分管省领导亲自抓,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负责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并做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计划财务、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及相关行业处室联合组成项目推进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优势资源,优化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布局,并逐步推动与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所在县(市、区)相衔接。要依据申报指标统筹设计,明确主导产业、建设布局和投资安排,重点对申报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联农带农、投入政策、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形成项目整体申报方案,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会或常务会研究并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联合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行文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并同步做好竞争性项目答辩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省份应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各1套,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各2套,并附电子文档光盘),超期不予受理。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应由各省份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流程与认定标准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2018年起,到2025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计划,在全国建设1600个农业产业强镇。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经累计申报1309个农业产业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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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强镇申报条件 


申请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镇(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市、县、镇政府要有规划,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有支持。 


二是主导产业基础良好。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要求。  


三是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要求。  


四是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并且至少有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五是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在联农带农机制下,镇域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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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强镇申报方案评审要点

1.申报条件是否满足。  


2.思路目标清楚。建设方案有明确的建设思路,说明为什么选择这个乡镇这个产业,具备什么优势和潜力,有什么差距。项目的建设目标是什么,建设目标要有量化指标。  


3.建设内容明确。要从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明确产业发展短板,提出具体的建设项目,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等,说明要解决的产业问题。  


4.实施主体明确。项目建设主体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包括单位名称(企业名称或合作社名称或家庭农场名称等)。如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单位的,可注明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其中参与的企业是龙头企业的,需明确龙头企业的层级,并提供龙头企业是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县级的证明材料,合作社也要标明合作社的层级,比如是省级示范社还是一般的合作社。 


5.资金使用明确。一是要有项目总体投资估算和涉及300万中央财政资金的具体资金测算表,明确财政资金、配套资金、自筹资金情况,要求带动投资900万及以上。央财政资金用于生产资料购买、发展休闲农业不得超过50万。二是财政资金严格按照2022年项目通知要求,不能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管理费等,也不得用于追溯系统建设。三是明确700万资金的拟使用方向即可。  


6.联农带农机制突出。应具体说明如何通过项目实施,实现联农带农,效果可量化,有明确指向。比如1.带动当地农民就业XX人,从事XX工作;2.与XX合作社/XX村集体/XX等农户实现利益共享,将财政资金折股量化,按照X%的比例,每年按股分红XX万元等。  


7.附件材料齐全。申报表中填写的龙头企业、支持政策、获得绿色食品等情况必须有证明材料。  


产业强镇的认定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安排,对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中择优认定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  


认定范围: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  


认定条件:(以中部为例)  


(一)主导产业优势明显。镇域1个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8亿元以上(脱贫县可放宽到0.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占镇域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成为镇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产业融合成效突出。以绿色为底色,发展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生产服务、加工流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脱贫县不作要求)。产业经营主体已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5%以上。  

(三)经营主体蓬勃发展。镇域内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的地市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数量超过3家,至少有1家地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主导产业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已获得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认证2个(含)以上,培育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企业品牌,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建设任务已经完成。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已完成涉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建设任务。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建设方案使用,支出合理、使用规范。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大,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效果明显。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存在违纪违规使用情况的;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的;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出现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认定资格的。  


认定程序:  


1.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认定申请。  


2.地市级审核推荐。  


3.省级复核推荐。  


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  


附: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要点  


要点一:选产业  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作为农业农村领域明确资金支持的竞争性项目(一定要注意这是竞争性项目),在县级层面来说,可选的产业可能不止1个,有些地方形成了2-3个支柱产业。我们要注意到,产业强镇项目不仅是在本省的某一类产业中竞争,更多的是要在大农业中去评审排名,还要关注到本省已经创建的农业产业强镇所涉及的主导产业,以湖北为例,从2019年开始茶叶和休闲农业产业在省级层面已不列入支持范围。  综上,县级层面所选的主导产业一定是列入支持范围且有区域特色、有发展基础、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县域主导产业,最好是确定一个主导产业,且主导产业能细分到某一类,比如红安县红苕产业、南漳县香菇产业、恩施市马铃薯产业。


要点二:选乡镇  农业产业强镇分为创建和实施两大阶段。从创建阶段来说,部分地方在做选择的时候存在一定误区,将产业大镇选出来申报,而所谓的“大”仅仅是在规模上有所体现,殊不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的创建在主导产业发展的多环节都有创建要求,要认真研究创建指南,可以说从科学规划,到良种繁育、绿色生产、精深加工、仓储流通、品牌培育、科技支撑、联农带农等领域都覆盖了,这就要求县级政府所选乡镇的主导产业发展一定是围绕着生产、加工、流通等多环节全产业链来发展,且产业链条长、产业价值高、产业融合比较好的乡镇作为首选。  从后期实施来说,乡镇作为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主体,乡镇主体选得好不好直接决定项目的建设成败。县级政府要综合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来选,综合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要点三:选重点  农业产业强镇后续项目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围绕种(养)基地、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科技支撑、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等全产业链环节进行统筹谋划,坚持“需要什么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哪项弱补哪项”,重点在补短板、强弱项、延链条上下功夫,不能面面俱到。  在产业强镇申报条件中明确了主导产业资源丰富、基地建设优势明显、种养业技术先进等必要条件,所以项目建设中要将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扩大销售环节作为重点。  


要点四:选主体项目的建设要依托市场主体,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参与建设的市场主体不能一家独大,也不能多个主体撒胡椒面,建议遴选5-10家市场主体参与建设,满足项目实施周期内至少能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意向。所选主体要做到“产业确有需要、自筹资金有保障、建设积极、有联农带农的社会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落到实处。要点五:分资金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中央支持资金1000万,结合要点三,要将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扩大销售环节作为重点支持,同时项目资金不能列支与产业发展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用于楼堂馆所和园林绿化,不能用于基本农田、追溯系统、农机补贴等普惠性政策支持项目,不能列支项目规划设计、土地招标、审计管理等经费。要合理利用中央项目资金,将其作为一个杠杆,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同时要秉承高质量发展原则,不做低效重复建设。要点六:做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符合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实际,不能盲目的瞎编乱造,不能用“高标准就是高投入”的观念谋划项目建设。一般项目的申报时间在1个月左右,建议请专业的机构提前谋划、深入调研、摸清需求、做实方案,单个项目明确到具体建设单位、实施地点,测算出投资及奖补额度,保证项目落地。同时,方案的编写要围绕农业产业强镇申报的条件,将产业的发展优势和发展成效用简洁的语言和数据进行概况,避免出现题文不匹配、语句不通、亮点不突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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