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申报2018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质监局《关于申报2018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皖质办函〔2018〕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申报时间

2018年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工作分两批开展,市质监局申报受理时间分别为3月15日-4月15日,9月1日-9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

根据新标准化法规定,地方标准全部为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限定在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以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地理标志产品要求之内。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例如产品标准(地理标志产品除外)一概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根据文件要求时间,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和电子版(详见附件),报送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所有申报的项目应通过归口单位(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二选一)盖章,否则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容联系电话:62882720

电子邮箱:hfzjbzh@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2018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合质函〔2018〕22号 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申报2018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pdf
2018年地方标准申报 附件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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