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产业创新平台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字号”产业创新平台争创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拟建立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储备库,将“国字号”创新平台布局与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我省优势特色领域,组织遴选储备一批高水平、高能级的产业创新平台,对纳入储备库的创新平台加强指导和培育,打造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后备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储备范围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二、 储备条件
1.领域方向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
2.安徽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
3.申报入库的产业创新平台须达到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
4.优先支持地方政府参与共建、独立法人实体运作的产业创新平台。
三、工作要求
1.请特色突出、实力强、技术新、成果多的产业创新平台申报,请高度重视,应报尽报。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的推荐上报原则上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
2.请高新区内各类省级以上产业创新平台(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务必填写)梳理2022年建设情况,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附件1。
3、根据省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拟申报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单位或企业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附件2和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基本要求: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5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满两年以上。政策文件参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
4、拟牵头组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或企业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附件4和5。(组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基本要求:筹建期中心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0人,年度研究用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不低于3000万元,拥有固定研发场所和一定数量的科研仪器设备。申报领域:解决战略性领域“卡脖子”技术问题。政策文件参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4号令)。)
5.以上材料(注明联系人),请于12月12日前将可编辑版本excel和盖章pdf两种电子形式反馈至邮箱:gxqjmjcyc@163.com。
联系人:任丹丹、潘凯,联系电话:65864560
附件:附件1-5.xlsx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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