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申报市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通知
园区相关企业:
根据市中小企业局《关于申报市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报市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企业长期专注于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并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10或省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5,企业细分产品(最多2个有直接关联性的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含)。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质量保证、品牌培育和技术标准等管理制度。
(四)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
属于合肥市重点发展的智能制造、智能语音、公共安全等“十大重点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等产品领域的有关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有关要求
(一)填报的细分产品,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第四级产品(8位代码)确定; 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二)企业须对填报的各项数据及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认真核实,确保推荐质量。
申报“隐形冠军”培育企业遵循自愿原则,企业如实填写《合肥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请表》,并于4月19日下午5:00之前将《合肥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请表》(加盖单位章纸质版+电子版)和《合肥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132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粉玉、谭卓阳
联系电话:65324525、65869522
高新区经贸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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