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安徽省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发布
11月26日,《安徽省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发布。这是安徽省首次在省级层面出台新材料产业专项支持政策。政策涵盖原始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产业集聚、产业生态等全链条全环节。
1. 按年度制定新材料研发攻关产业化清单,采取“定绩效目标”“对号入座”方式实施重大研发攻关产业化项目。根据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完成程度、成果形式等情况,按照研发费用和设备投入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其中,奖励项目科研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
2.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等高水平创新成果跟踪对接和服务机制,通过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持续给予支持,贯通实验室、小试、中试放大全链条。
4.制定并动态更新新材料产业“双招双引”招引目录清单。支持各市因地制宜补链延链强链,实施精准招引,重点招引新材料领域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专精特新企业及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各市可综合考虑项目投资、亩均效益、带动就业、创新成果等因素给予奖补。
5.支持新材料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依据《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开展新材料企业“专精特新”认定,对培育成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
7.对经评定的首批次新材料,按照《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综合采用财政直补、落实税收优惠、融资担保、保险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
9.建立新材料企业“白名单”,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机构推送对接,对首次对接不成功的企业,通过轮换机制重新分配银行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对“白名单”内企业开展“贷投批量联动”试点。
10.推动优质新材料企业上市挂牌。对照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上市条件,建立新材料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甄选优质新材料企业开展梯度培育和精准对接,力争2026年入库企业达到50家以上,每年新增新材料上市企业1家左右、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左右。
11.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对新材料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5亿元及以下的,按实际利率的10%贴息;5亿元至10亿元的,按实际利率的5%贴息;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利率的3%贴息。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12.组建运营总规模不低于135亿元的省新材料产业主题基金,以母子基金架构运营,母基金主要以参股方式支持市县、市场主体、社会资本设立新材料领域子基金,服务新材料产业发展和“双招双引”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与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基金等市场化基金常态对接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
13.发挥雏鹰计划专项、新型研发机构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天使基金投早投小作用,通过设立子基金等方式,支持新材料初创团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新材料应用转化等早期项目。
15.支持在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省认定化工园区等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共性技术研发、中试、试验验证等产业公共服务项目。对符合支持标准和达到绩效目标的产业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投资期建设补助〔最高按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20%〕和运营期绩效奖励的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
16.支持省认定的化工园区扩区、调区、置换,为新材料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空间。
18.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和供需高效对接,利用羚羊工业互联网等,打造线上永续对接平台。定期举办线下专项撮合对接。
19.充分发挥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新材料领域协会商会开展“双招双引”相关活动,按照各市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
20.积极推进新材料领域相关产品、工艺等标准制修订,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强化新材料领域相关标准的推广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
21.通过省级“战略帅才”“产业英才”“青年俊才”“菁英人才”等人才工程计划、行动和政策措施,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的支持力度,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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