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工美促〔202212号)要求开展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和程序

申报者须选择近三年以来由本人制作的实物作品3件(套),按照《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见附件1),填写《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按A4规格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1121日前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审核并盖章

二、县级部门审核

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按照《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负责申报材料组织、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汇总报送市经信局

三、时间安排

(一)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不需行文)11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需盖章并含电子版)(见附件3)及《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参评实物报送及现场操作等评审认定工作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洋,电话:0551-63538579,邮箱:6941095@qq.com,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市政务办公楼B1420室。

  

附件:1、《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

   2、《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申报评审表》

3、《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1-3.zip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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