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隶属海关,有关企业:
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新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要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平台重要支撑作用,加大创新投入,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努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1: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2022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更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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