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暨2022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合政办〔2022〕17号)精神,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要求如下:
一、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2013年以来市经信局评定的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复核事项
1. 企业已破产倒闭的;
2. 企业已停产且复工无望的;
3. 企业已搬迁至市外的;
4. 企业被兼并重组的;
5. 应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况。
二、2022年度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附件3)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被评定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企业登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http://101.132.105.20:8076/)(未注册的先完成账号注册),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提交佐证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应填尽填,附件资料按照《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上传。
三、工作要求
1. 请2013年以来市经信局评定的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写《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信息表》(见附件1);为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请辖区内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http://101.132.105.20:8076/),于10月26日前完善企业相关信息。
2.请各申报企业符合专注工业“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
3.高新区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6日,同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高新区经贸局企业服务处,附件1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扬,65869522;潘瑷琪,65324525;
邮 箱:1152749575@qq.com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杨志臣,15155720756。
附件3 1017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暨2022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高新区经贸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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