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报单位参照《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是有效期内的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在“企业云”平台注册登录,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数据报送入口,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上传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同时,提交平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确保与系统申报信息一致,胶装成册,设置目录及页码,书脊处标注企业名称)至高新区经贸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2.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申报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同步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2022年有效期满的省示范平台本次可自愿重新申报(名单见附件2)。
2.请各申报企业将推荐文件、《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情况一览表》以及平台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经济贸易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扬 潘瑷琪,电话:65869522 65324525
电子邮箱:1152749575@qq.com。
附件:附件1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企发〔2020〕45号).zip
附件4 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情况一览表 2.xlsx
高新区经贸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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