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和企业承担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要求,鼓励高校院所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和企业承担科技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院所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可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按照《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管理操作指引》执行。

2.赋予高校院所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奖励经费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3.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数量限制,企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专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附件:

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管理操作指引.doc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2日

2e0a18aefd7942b4a1d1e9b0c7879927_1660897238373282.png

782d69b5e43355357830ac862fb398d8_1660897250799317.gif

eb75c70e97b245c5d519e57931913f94_1660897258276921.jp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