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组织开展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省民政厅在各地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报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初审。9月19日,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同意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等四个单位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任淑娟等八名同志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如对公示组织或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来函应署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来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
电话:0551-65606286;邮箱:shjzcgzyx@163.com。
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4个)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合肥市民政局
安庆市民政局
含山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
二、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8名)
任淑娟(女) 亳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妮娜(女)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大军 蚌埠市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谢文婷(女) 阜阳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汤安和 舒城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汤安平 芜湖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陈清伟 淮南市潘集区夹沟镇人民政府民政所所长
金来发 休宁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安徽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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