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一、 购车补助申报政策条款
依据《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合科〔2018〕115号)。对单位和个人购买轴距≥2.2米且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
(一)《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合科〔2018〕115号)申报范围及申报方式
1.申报范围
购车补助申报范围:2019年6月25日前,在合肥市范围内推广应用且已经完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车辆(除细则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中央财政资金清算完成证明材料),该政策条款由企业进行申报。
2.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企业单位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选择申报用户登录,跳转至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登录(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维护后,选择对应模块进行填报,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2)纸质材料报送: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后,向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裙楼B306)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及一份电子档材料。
二、《合肥市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科〔2020〕104号)政策
三、有关要求
附件 1:合肥市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 2:合肥市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3: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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