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园区企业“专精特新板”挂牌工作的通知

园区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我市企业“专精特新板”挂牌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二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企业范围

我区历年获得省经信委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通过安徽“企业云”服务平台按时填报数据;最近一年(2017年度,下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优先支持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挂牌。

三、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分配

  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分配见附表。

四、企业挂牌程序

1. 拟挂牌企业向经贸局提出挂牌申请,并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见附表)。

2. 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出具推荐意见。

3. 拟挂牌企业将推荐机构出具意见的企业挂牌申请表(原件),以及合肥市第二批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拟挂牌申请汇总表(见附表)于4月6日下午5:30前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132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粉玉、谭卓阳,联系电话:65324525、65869522

邮箱:3189863390@qq.com

附表:1.“专精特新板”第二批企业挂牌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分配表.xls

   2.“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xls

3.合肥市第二批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拟挂牌申请汇总表.xls

高新区经贸局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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