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合创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高新区2017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合高管〔2017〕101号)的要求,结合近期合创券的实际开展情况,现开展2018年第一批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合创券)兑现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一)2016年6月8日后,经合创券管理部门发布的服务机构向持券企业提供的已完成的科技创新服务(综合服务费用此次兑现的合同涵盖时间为2017年7月1日-12月31)。

(二)科技服务协议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二、兑现申报材料

(一)合创券兑现申请表(服务机构在系统中导出、填报并加盖公章);

(二)合创券兑现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需传至指定邮箱:814173428@qq.com);

(三)用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服务发票复印件(与服务合同总金额一致,并加盖公章);

(六)科技服务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交付的服务成果、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及其他创新成果证明,如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加盖公章)。

第(四)、(五)及(六)项材料须同步上传至合创券网站,超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参加本次兑现。

发明专利兑现需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实审电子通知书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收据);PCT申请需提供国际申请日和申请号通知书;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的兑现需提供授权证书、 商标兑现需提供受理通知书、集成电路布图兑现需提供设计证书。

三、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合创券兑现汇总表的电子版需在提交纸质材料前传至指定邮箱。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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