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1年度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合高管〔2021〕22号)文件内容,就《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中部分政策条款兑现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请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入驻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大创园”)的企业或团队,且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团队牵头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股权比例不少于30%。

(二)大学生是指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包括有上述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且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三)入驻大创园的企业工商注册需1年以内。

(四)本政策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量子信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大健康、机器人、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新媒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校科技创业经纪人等科技服务业。

(五)除申报条件注明的条款外,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单位,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

二、申报程序及联系人

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

http://218.22.24.37: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即可,未注册请先注册账号后再登录申报。

联系人:薛潇潇 联系电话:65711062

三、纸质报送地点和时间要求

本次所有政策兑现资金申请表进入申报系统下载模板填报,在完成线上提交后报送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至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系统与纸质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至7月26日,7月26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胶装,申报书附件顺序按照申报材料所列依次排列,合并装订后书脊或者封面加上:企业名称+政策条款名称,例如:xxx有限公司+项目资助

四、申报条款和具体要求

(一)政策第3条 场地支持

按照“先交后返”形式,给予企业员工人均15平方米租金全额补贴(租金不超过35元/㎡/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员工数量按照在本地缴纳社保人员数计算,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执行部门:科技局)

1.申报条件:(1)满足申请主体条件;(2)有实际经营场所,实际经营证明材料;(3)至少有1人缴纳社保。

2.申报材料:(1)房租补贴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创业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4)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转账记录、发票等);(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6)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资料;(7)每月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

(二)政策第4条 项目资助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给予资助。在科技部主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教育部主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团中央主办的“挑战杯”、“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创响中国(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或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前三名或相当奖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一项目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该项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当年奖补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此项资助的申请人须为获奖队伍的主要负责人。(执行部门:科技局)

1.申报条件:(1)满足申请主体条件;(2)该项奖励资金用于获奖项目落地和经营发展(不能用于发放薪酬),原则上自获得奖励资金后两年内不得迁离大创园。如确需提前离园,大创园有权会同财政局、工委办等部门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适当追回;(3)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主要股东,且为获奖证书前五人员;(4)创业团队应有一定研发能力,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5)获奖结果公布后一年内入孵有效;(6)申请人及所在企业在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7)资金拨付仅支持对公转账;

2.申报材料:(1)项目资助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属团队创业的需同时提供团队核心成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3)项目商业计划书、大赛获奖证书、创新成果相关资料(科技成果、专利、商标、标准)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资料;(5)项目投入证明(采购合同、发票、银行回单、销售/服务合同);(6)已注册企业提供上年度/最近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7)已注册企业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申请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8)创业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转账记录及租赁发票)。

(三)政策第11条 招商中介

充分调动招商中介的作用,鼓励各类大学生创业经纪人入驻大创园。对贡献显著、考核优秀的中介机构给予一定奖励,该项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当年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执行部门:团工委)

1.申报条件:推荐创业团队并成功入驻大创园。

2.申报资料:(1)伙伴计划框架协议;(2)奖补资金申请表;(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资料;(4)被推荐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其他材料:①推荐函;②员工数量核定按社保缴纳人数认定;③发明专利复印件。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政策支持。同项目同类政策在享受上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按照从优、从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存在无营业收入、无税收缴纳、无人员社保、无固定场所等经营异常信息、违反承诺、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并列入信用记录;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同一企业申请多项扶持政策,申报资料项目重复的,仅需提供一次。

(四)所有上传到系统的材料需盖章扫描上传,并保证材料内容清晰可见。

(五)《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文件有效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相关条款已调整并入《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请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各单位避免错过最后申报期限。

附件1: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报表.docx

附件2:合肥高新区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获奖项目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3: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中介招商奖励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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